涉案物品保管是指执法系统及其办案部门对涉案物品实行统一管理,并设立或者指定专门保管场所,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物品或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物品进行集中保管。
在保管过程中,执法系统需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对涉案物品进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此外,涉案物品专用保管场所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要求,如安装防盗门窗、铁柜和报警器、监视器,配备必要的储物格、箱、袋等设备设施。
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制作详细清单。对扣押款项应当逐案设立明细账,在扣押后立即存入扣押机关唯一合规账户。对赃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实行分类保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
针对涉案人员随身财物,执法系统也需严格依法规范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调换、损毁或者违反规定处理涉案人员随身财物。
涉案物品保管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过程,其保管场所和保管措施应当适合被保管财物的特性,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磁、防腐蚀等安全要求。为了确保安全,保管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储物容器、一次性储物袋、计量工具等物品。
对扣押(暂扣)的财物需要由指定专门人员保管,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此外,案件管理部门也应当定期对涉案物品进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对于价值不明的物品,应当及时进行鉴定,并由专人封存保管。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解决审查调查过程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的重要手段。
在涉案物品的移交、保管、处置等环节中,还需要注意标准化管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执法公信力。例如,北京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创新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涉案物品存储协作机制》以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总的来说,涉案物品的保管工作需依法依规进行,既要考虑安全性,也要注意规范化和法治化,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而保管网开展的涉案物品的保管工作,解决了执法部门的后顾之忧,通过独立的保管部门,使执法部门对涉案物品的工作规范化,对涉案物品尽到了文明保管义务。